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
读者须知
一、读者对借阅的图书需加以爱护,借阅时应当面翻页检查图书污损情况,如发现污损、缺页等情况,应提示工作人员并加盖印记,以分清责任。否则,由借书者承担责任,并按规定罚款。
二、污损、毁坏图书按损坏程度进行赔偿。严重损坏图书,影响图书内容的完整,按遗失图书赔偿。撕页、卷曲、水淹、精装书皮折断、严重污染等按书的原价赔偿,原书归图书馆所有。
三、用铅笔在书上划线、涂抹、圈点、批注,情节轻者进行批评教育,并令其擦去污迹,情节严重者按原书原价的一倍赔偿。用钢笔、毛笔勾划图书,若损坏情况不影响内容的完整者,按图书原价的三倍赔偿。若损坏情况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者,按遗失图书赔偿。
四、读者离校时,必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读者文明公约
一、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入馆。
二、读者在馆内借阅图书、机检、自习或参观,必须遵守图书馆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工作人员的管理。
三、图书馆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维护图书馆文明的秩序、整洁的环境、安静的学习氛围,不得在馆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
四、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馆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乱写乱画。
五、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严禁在馆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六、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借阅证办理
一、借阅证的发放
1、凡本校教职工:(含离退休、聘用人员、外聘教师),凭本人有效证件和学校职能部门的有关证明,均可按学校规定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一卡通。
2、校外人员须持身份证复印件、学校有关证明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临时借阅证。开通使用期内须交纳押金200元,在办理停用手续后,押金如数退还本人。
二、借阅证的使用
1、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读者应妥善保管一卡通,如有遗失,除到发证部门挂失外,须立即到本馆“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在挂失前产生借阅等责任由读者本人负责。
2、各类读者利用图书馆资源的权限,参照有关规定。
三、借阅证挂失及补办
1、读者对一卡通要妥善保管,不应随意乱放。读者一卡通遗失后,应及时到流通部“办证处”申请挂失,挂失前所借图书由一卡通所有人承担负责。经挂失一周后,归还所借图书,方可申请办补证或开通手续。一卡通破损,微机无法读认,须到有关部门进行换证。
2、读者补发新证后,如原证找回应立即将旧证交回办证处,不允许新旧证同时使用。
四、离校退证手续
1、读者离开学校(包括毕业离校、工作调动、休学、退学、出国、进修结业等)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到流通部办证处办理离校手续。
2、交纳个人办证押金的读者,在办理离校手续后退还押金。
3、读者离校时如不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还书等手续,由主管部门或担保人负责追回所欠图书、光盘等财产或赔偿。
图书借阅规则
一、图书馆文献主要提供学校教职工和学生使用。
二、图书证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查阅资料的有效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严禁借给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借书证,一经发现立即扣留该证,并将对借用和被借用双方分别处以5元罚款和冻结借书证1个月以上的处罚。冒用他人借书证(用捡来或窃取的借书证)借书,除扣留借书证外,并处以50元以上罚款。
三、读者凭一卡通借书。教师读者可借图书10册,学生读者可借图书3本。
四、为提高图书利用率,保证图书正常流通,学生读者借阅期限为30天,续借20天。教师读者借阅期限为90天,续借30天,到期归还。到期如需继续使用,须在原借期满前持书或一卡通到馆办理续借手续。
五、本馆所有借出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时(教学、评估或其他特需)可随时通知收回,读者不得拒还。
六、逾期不能再借
读者借阅图书应自行记下借、还日期 或在网上查询。借阅后应按时归还,逾期不还者不能再借阅。
开架图书借阅规则
一、读者入库自由选借,读者自己到借阅机办理借阅手续。书包等物须放于“书包存放处”,一律不准携带书包进入库内。进入库内选书读者不得乱翻、乱插架上的图书。阅后应放到图书所在位置,以保持架次图书类别顺序。
二、库内须保持安静、清洁、不得大声谈话,禁止吸烟及乱扔果皮纸屑。
三、读者所借阅图书应妥善保管,不得圈点、划线、撕毁等;在库内发现偷窃者均按《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处理。
四、四楼工具书库工具书、儿童绘本馆图书概不外借,只限在本库查阅。
五、如因教学等急需图书,本库可随时收回借出图书。
六、可办理预约借书。
七、读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以便修订。
图书遗失,污损赔偿方法
一、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转借他人发生借书不还、超期等现象,后果自负。
二、图书遗失:
1、赔书:凡遗失图书,应购相同的版本或新版的图书赔偿。
2、赔款:凡遗失图书,则按下列规则赔偿:
3、一般中、外图书按原书价格3-5倍赔偿。
4、使用价值较大的中、外图书按原书价格的5-10倍赔偿。
5、工具书、珍本、孤本、外文原版书按原书价格的10-15倍赔偿。
6、遗失多卷册图书中的一册,则按整套图书价格进行赔偿(或购买同样版本的图书赔偿)。
7、赔款后,又找回原书的,赔款可以如数返还,从赔款之日起要计算超期罚款。
三、违规处罚(污损、毁坏、偷窃)
1、读者借阅图书需加以爱护,借阅时应当面翻页检查图书污损情况,如发现污损、缺页等情况,应提示工作人员并加盖印记,以分清责任。否则,由借书者承担责任,并按规定罚款。
2、污损、毁坏图书按损坏程度进行赔偿。严重损坏图书,影响图书内容的完整,按遗失图书赔偿。撕页、卷曲、水淹、精装书皮折断、严重污染等按书的原价赔偿,原书归图书馆所有。
3、用铅笔在书上划线、涂抹、圈点、批注,视情节轻者进行批评教育,并令其擦去污迹,情节严重者按原书原价的1倍赔偿。用钢笔、毛笔勾划图书,若损坏情况不影响内容的完整者,按书图书原价的3倍赔偿;若损坏情况已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者,按图书原价的5倍赔偿。
4、图书馆对偷书行为一经发现,将从重处罚,按图书原价的10倍进行处罚,并上报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5、未办手续、私自携书离开书库及出纳台者,按偷书处理。
6、损坏书中条形码罚款5元。
7、损坏书中防护装置的按偷书处理。
四、偷窃书刊资料者,处于原书价10倍以上的罚款或取消借阅资格并通报全校公开点名批评,情节严重者则上报学校并给予行政处分。
图书馆安全工作制度
一、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网络



















二、管理目标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实施分级管理,责任到人。以防火、防盗、计算机网络安全为重点,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尽量减少中小安全事故,以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
三、管理职责
1、馆领导职责
(1)馆长是图书馆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与学校签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并按责任书中要求和目标开展工作。副馆长协助馆长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2)图书馆成立安全保卫工作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保卫工作会议,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研究、布置、检查、落实。
(3)经常深入到各部门、各岗位,了解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发现安全保卫工作中重大隐患和事故苗头,及时向校主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报告和整改意见,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4)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视事故情况采取相应的紧急果断措施,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对事故的原因、责任要迅速组织调查,并向学校及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5)坚持节假日轮流值班。
2、部门负责人职责
(1)部门负责人是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列入部门工作年度考核和干部任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2)部门负责人应按照馆长的要求,并结合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特点开展工作,负责岗位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和检查。及时发现事故苗头,向馆安全保卫工作小组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3)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视事故情况采取相应的紧急果断措施,并报告馆长,或有关职能部门。
(4)节假日前夕,要对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妥善检查与布置,并协助馆领导搞好节假日轮流值班工作。
3、各岗位职责
(1)每个工作人员都是本岗位安全保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同时又是本部门和全馆安全保卫工作的维护者。安全保卫工作是各岗位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各岗位应自觉遵守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实馆、部的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和要求。
(3)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应及时向部、馆领导报告。当发生事故时,应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并向上级报告。知情不报或不积极处理,致使事故扩大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在节假日值班期间,应严守工作岗位,高度警惕安全事故发生。
4、值班员职责
(1)值班员是图书馆在非工作时间安全保卫工作的维护者。安全保卫工作是其工作的主要职责。防火、防盗是其工作的主要内容。
(2)忠于职守,坚持夜晚和节假日巡视检查。
(3)发现安全保卫工作隐患和事故苗头,及时向馆领导报告。对于下班后忘记锁门、断电或违规用电的情况应随时向馆办反映。
(4)发生重大事故时,应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并立即向保卫处或馆领导报告。
四、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
1、信息技术部是负责全馆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责任单位,部主任是网络安全的负责人。
2、计算机网络安全包括数据库安全、防计算机病毒、防“黑客”攻击和上因特网安全等方面。按照各方面安全工作要求制订相应的规定和防范措施,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负责督促落实和定期检查。
3、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当事故发生时,应积极采取补救办法,减小错误损失,并向馆领导报告事故原因。
书库管理规章制度
一、校内读者凭本人有效一卡通入库,导入口认真验证,违规者不得入内。
二、保持书库的安静,禁止在书库内喧哗或朗读,入库后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震动档。
三、书库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书库内吸烟,用火,违者将视其情况给予处罚。
四、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禁止在库内进餐、吃零食等。
五、图书馆书库工作人员非工作期间不得单独进入书库,工作期间一律不准在书库内会客。私人物品一律不能寄放在书库内。
六、请注意图书上架位置,若不需要该书,请准确将图书放回原处,读者无法正确还原,请主动交图书管理员,不要随意乱放。
电子阅览室阅览规则
学校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是全校学生进行电子读物阅览、上网的公共场所,为完善管理、保证该室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本电子阅览服务对象为全校教职工和学生,本室对读者实行免费服务上机阅览。
二、读者进入指定机位后,未经工作人员许可不得随意更换机位;如确需更换应由值班工作人员安排。
三、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喧哗、交谈、吟唱或朗读。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档,阅览室内禁止拨打、接听手机。
四、读者应注意仪表,衣着整洁,举止文明;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得将食物、水、饮料、口香糖、雨具等物品带入室内。
五、读者上网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不查看、不传播网上有损国家尊严和学校声誉的、伤害他人利益的、违反相关规定的、以及黄色淫秽等内容。
六、读者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循操作规程,爱护设备,如发现设备问题应向值班人员报告,不得随意插拔计算机插头,严禁删改计算机系统配置及文件,不得随意拔插网线、电源线等连接线。不得私自拆卸。禁止通过任何手段修改硬盘保护卡的原始参数,禁止任意挪动或拆卸机箱。为防止病毒侵入,严禁随意安装软件、严禁擅自使用非本馆提供的光盘。损坏设备者,视情节轻重,报学校处理。
七、在网络上收发电子邮件或从事贸易活动而引起的法律纠纷问题与电子阅览室无关。
报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一、读者凭本人一卡通进入阅览室。
二、读者不得携带书包及个人书刊进入阅览室。
三、一次取阅期刊不得超过2册,阅毕请按规定放回原处。
四、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在室内喧哗或朗读。入馆后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震动档。
五、严禁藏匿、撕割、涂画、偷窃报刊资料,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禁止在室内进餐、吃零食等。
工具书阅览室阅览规则
一、本室主要是向全校师生提供各种专业相关的工具书及检索性期刊。
二、本室的文献一律当班阅览,概不外借,但可进行复印。
三、工具书刊是读者学习的良师益友,读者在使用时应当倍加爱护,不得在上面涂画、圈点或作其它标记。
四、读者来室阅览请出示阅览证件并进行读者登记。
五、工作人员要以人为本,做好读者服务工作,努力满足读者的合理要求。
儿童绘本馆阅览规则
一、本库图书供师生阅览使用,实行开架就室阅览,概不外借。
二、读者均凭一卡通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入库。
三、进入本阅览室,请将所带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四、外单位到本库阅览的读者,应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入库查阅。
五、库内应保持安静和整洁,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及乱丢杂物等。
六、读者应自觉爱护图书、不得涂画撕剪和污损,否则将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停止借阅或罚款。
七、自觉爱护室内的家具及其它一切设施,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
2025年12月